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01 07:59      点击量:1403
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指导性意见
上海市教委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指导小组
(2006年12月21日)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00〕14号)和《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司〔2000〕16号)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发〔2006〕2号),大力推进本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推进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推进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作,是新形势下发展社区教育、推进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第一,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是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创建学习型社区的重要载体。第二,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是促进社区教育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在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中实现社区教育理论和实践的互促互进。第三,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是形成社区教育合力的重要途径,有助于调动区县、街道(乡镇)的积极性,整合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研究单位等社会各方资源,实现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教育实验目标
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实验,对社区教育的主体、客体、内容、形式、方法和条件等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积累有关社区教育的经验,总结社区教育实验与区域推进等方面的规律和特点,探索通过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办法和途径。需要广大的社区教育理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