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图片、征文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15:10      点击量:5151

 关于开展“不可忘却的烽火岁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
图片、征文展评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用民族战争挣脱日本施加的民族压迫,收复中国领土主权,恢复民族尊严的历史,是中国人民用种种文字、图像记载、用流成河的鲜血记录下来的历史,也是近代史上积贫积弱的中国第一次在一场生死存亡的民族战争中取得胜利,从而改变中华民族命运,唤醒了沉睡了几个世纪的中国的历史。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牺牲和苦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先人苦难的历史。牢记历史,必须及时准确的传承,至此特举办“不可忘却的烽火岁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图片、征文展评活动,教育警示国人勿忘国耻,振兴中华!具体方案如下:

二、征文范围
        静安区各级老年教育机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学员和上海远程老年大学学习收视点学员均可参加。

三、征文要求

1、与本次活动的应征作品可以是文章也可以是图片(包括摄影作品)。
2、文章:可以是自己回忆,也可以是代笔记叙他人叙述,还可以是写自己参观革命纪念馆、瞻仰历史遗址、参加主题活动的体验及感言;但所写的每一段人生、每一个故事、每一个细节都必须是真实的;字数500——800字。
3、图片:可以是自己保存、拍摄的,也可以是征集他人的;所附文字要表明年份、人物、事由,并点明画面后面的故事。
4、本次征文不采纳诗词、诗歌、日记、文言文等写法。

四、应征方式
        参加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发现类似或抄袭网络文章即取消资格)书稿以电子版投稿(不接受手写稿)。
1、参评作品以Wold电子文档形式向静安社区学院社区教育工作部(jansq@sjdc.net.cn)投稿,稿件不要写在邮箱留言上,区或街道多件作品送稿,也可用压缩文件作附件发送。
2、征集稿统一以Email邮件的附件形式提供,Email“主题”栏中请标注“不可忘却的烽火岁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表格如下:


 作品标题 作者姓名 作者年龄 所属市区县老年大学(学校)或区县、街道、居村委 联系电话
         
   
(注: “作品正标题”一般不超过10 字;“联系电话”为发奖联系而留,不在作品发布中公开。)

3、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如作品与主题不符;表格上的内容填写不全)将不予发布。

4、每人限投一至二篇。

五、征集时间
1、作品投稿时间:2015年4月1日--9月10日。

六、评选方法
         所有投稿作品将在《静安学习网》中展示。

七、奖项设置
        “不可忘却的烽火岁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图片、征文展评活动,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获奖作者名单在《静安学习网》上公布。            
                                                          

 上海市静安社区学院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