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本区学习型城区建设,鼓励区域内各委办局、各街镇、各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终身教育事业,静安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促进静安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发展的专项扶持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促进静安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发展的专项扶持办法》(见下文)
2、《静安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专项申报书》(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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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学习型城区建设
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上海市静安区学促办 2020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1
促进静安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
发展的专项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本区学习型城区建设进程,充分激发各委办局、各街镇、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终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提升各类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组、学习型企事业单位的创新活力,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本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发展实际,特制订如下专项扶持办法: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重要部署,扶持高品质终身学习项目,优化学习资源配置,深化终身教育品牌建设,弘扬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静安终身教育现代化水平和市民终身学习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二、扶持对象
对静安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带动作用,且诚信合法开展的,由区各委办局、各街镇、各类社会主体主办的终身学习项目。
三、扶持类型
(一)终身教育课程类
精准聚焦市民学习需求,举办针对各类人群的终身教育课程,内容可以是市民教育、健康教育、艺术修养、文化素养、实用技能、体育健康等类别,例如:开展适合白领人群学习的“白领古琴班”(艺术修养类)、“白领瑜伽班”(体育健康类),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英语会话班”(文化素养类)等。要求教学目标清晰、授课对象明确、教学内容系统、教师队伍专业。全年授课不低于30次,每次时间不少于90分钟,学员人数不少于20人。
(二)市民讲座类
围绕一定主题,举办面向静安市民的各类专题系列讲座,邀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行业领袖等作为主讲嘉宾,例如:开展面向全体市民的“国学讲座”“健康讲座”“人文艺术讲座”等。
要求全年举办次数不少于10次,每次讲座约120分钟,听众人数不低于50人。
(三)体验活动类
聚焦当下最新学习热点,开展针对特定人群的体验式学习活动,提供沉浸式教学场所,寓教于乐,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充分营造浓郁学习气氛。例如:举办“亲子体验活动”“青少年传统文化体验活动”“红色文化体验活动”等。
要求全年举办体验活动不少于10次,每次时间不少于90分钟,学员人数不少于30人。
四、申报审核办法
(一)申报
区各委办局、各街镇、各类社会主体等,可登录“静安学习网”(www.jasq.cn)下载填写《静安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专项申报书》(附件二),并直接向区学促办进行申报,申报日期为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审核
区学促办收到申报书后,将成立专家组通过资料审查和实地验收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补贴
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区学促办将根据项目的规模、综合影响力等实际情况,给予单个项目1-5万元的经费支持。(其中劳务支出不超过总经费30%)
(四)结项
立项成功的项目,开展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每月及时向区学促办反馈项目开展情况,并做好年终结项报告,提供经费使用明细及其它相关材料。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区学促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