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教我们学自护——火灾逃生

发布时间:2017-09-01 07:59      点击量:3074
    11月15日上海发生了胶州路大厦重大火灾事故,这次火灾造成很大伤亡,也引发了人们对高楼防火的关注。2010年11月19日下午的社区学生330活动,曹家渡街道大队部和未保办联手开展了火灾逃生自救讲座,讲座邀请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宋宪琳为学生做指导。
        首先宋老师询问了在座学生如果自己碰到火灾会怎么办,同学们热烈地议论开来,有的说从窗户跳、有的说往楼上跑、有的说从消防通道跑等等。从中可以看出我们 学生还是有一点火灾逃生的知识的,宋老师针对学生们的回答给予一一点评。她告诉大家碰到灾难保全生命是第一位的。呼救,也是一种主要的解救办法。但她提醒 大家遇到火灾不能乘坐电梯下楼,万一停电被困住是很危险的。
        然后让学生们模拟高楼火灾开展逃生演练。她把学生按1-10楼、11楼—20楼、20楼-28楼分为3组,让学生们讨论各自的逃生策略。最后宋老师给大家 进行了总结,高楼上着火,人们往往会惊慌失措。首先要稳定自己的情绪,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就地灭火。如果不能马上扑灭,人就有被火围困的危险,这时应 该设法脱险。如果被烟呛得透不过气来,可用湿毛巾捂住嘴鼻,贴近楼板或干脆跑走。即使楼梯被火焰封住了,在别无出路时,也可用湿棉被等物作掩护及早迅速冲 出去。如果楼梯确已被火烧断,似乎身临绝境,也应冷静地想一想,是否还有别的楼梯可走,是否可以从屋顶或阳台上转移,是否可以借用水管、竹竿或绳子等滑下 来。总之,在火场逃生中一定要保持沉着冷静,正确估计火势发展和蔓延势态,不得盲目采取行动,先要考虑安全及可行性后,方可采取行动。尽量减少所携带物品 的体积和重量。逃生、报警、呼救要同时并进,防止只顾逃生而不顾报警与呼救。
        灭火器可能同学们都见过,但很多同学不知如何正确使用,最后老师手把手地教学生们灭火器的使用,告诉大家灭火器灭火的原理,这样在碰到火情时就能及时扑灭火。
        11.15火灾的发生对我们是一个警醒,生活在上海的学生应该从小培养地震、火灾、煤气泄漏等日常生活中逃生自护的意识和掌握一些逃生自救的办法,可能在未知灾难面前就会多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