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学促委各成员单位、各教育培训机构、各白领学习团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厅函[2018]42号)提出的:“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要求,静安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认定“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对象
遴选通过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2.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各类终身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遴选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往年已获评活动周上海市百姓学习之星的不再参加遴选)。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
大力发展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职工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包括学习型城区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单位或本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单位或本社区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城区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三类项目均可参加遴选。(2014年以来已获评活动周全国或上海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不再参加遴选)。
2.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单位、本社区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遴选材料申报
(一)单位组织上报材料
由各单位经遴选上报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有关单位也可以自荐上报材料。区学促办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个人和项目在“乐学静安”微信公众号、“静安学习网”等信息平台上公示。
(二)上报名额。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1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三)报送时间。遴选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请于10月20日之前报送区学促办。
(四)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含500字事迹)(见附表1);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见附表2);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500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三、确认和发布
经遴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在静安区第十四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授予“静安区2018年百姓学习之星”“静安区2018年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荣誉证书。
四、宣传和展示
通过活动周开幕式表彰、有关新闻媒体、区相关网站、相关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宣传展示“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依照遴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遴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联系人:胡加嗣
电话:56630990-2133
邮 箱:jaqxcb@163.com
通信地址:静安区和田路195号213室
邮政编码:200070
附表1:“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
/uploadfile/file/0/0/2018/10/08/f_1538982427_25627710.doc
附表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
/uploadfile/file/0/0/2018/10/08/f_1538982537_25737299.doc
静安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与
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